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增强司法能力和强化司法监督,促进干警依法、公正、廉洁、高效办案,4月20日,绥棱县人民法院召开聘请民主监督员大会,向3位政协委员颁发民主监督员证书,聘请他们担任法院民主监督员,县政协秘书长李庆新应邀出席会议。全员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前,3位民主监督员实地查看了立案信访大厅、调解室、审判法庭,初步了解法院的办案流程、各项便民措施、信息化建设等,并旁听了一起民事事案件的审判调解,零距离感受司法过程。
李庆新秘书长在仪式上就如何发挥好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责做了重要讲话,并要求选派受聘的民主监督员要求真务实,加强学习交流,加深沟通了解,可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参与案件执行、参加座谈会等渠道了解法院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履行其职责,进行切实有效的民主监督,为促进法院工作的良好发展提供监督保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敖秉慧向民主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法院近年来的整体工作,结合法院当前的实际情况,对法院接受监督的意义、作用及如何接受监督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并表示要为廉政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良好的氛围与环境。并要求全院干警要做到:一是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聘请民主监督员的认识。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则是人民法院遵守《宪法》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二是积极配合,认真落实民主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民主监督员的联系与沟通,认真听取和研究其就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座谈会,倾听社会的呼声;积极邀请民主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听取对庭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统筹落实,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认真找准法院工作与政协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不搞形式主义;全院法官和工作人员要树立监督意识,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教育活动,并处理好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 最后重申:法院全体干警一定要自觉主动地接受“民主监督员”的监督,对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对“民主监督员”提出的质询,有关庭室必须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民主监督员们对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表示作为监督员,一定会履职尽责,积极献言献策,为促进法院工作,尤其是队伍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