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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率先垂范审案 助推案件质量提高

  发布时间:2014-09-04 18:31:00






    2014年9月4日上午8点30分,绥棱县人民法院院长敖秉慧率先垂范,担任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与审判员郭秀丽、人民陪审员张成依法组成合议庭。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连华出庭支持公诉。
    此次庭审活动,为进一步落实《绥棱县法院关于院领导审理案件的规定》的精神,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更好地发挥老审判员“传、帮、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院从健全案件监管的工作机制入手,切实跳出以案件维护为主的监管模式转为以案中监管为重点并将监管延伸到案前准备阶段,着力加强对审判权运行三阶段进行全程监管。相继开展或制定了以庭审评查为重点的“三评查”、全员参与案件调解、院领导审理案件、优秀庭审评选、庭审观摩、审委会议决判决案件、民商事案件调解优先和信息化建设暨司法公开等一系列活动和制度,使案件质量得到了稳步提高。




责任编辑:绥棱法院 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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