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党建专栏 工具书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雷霆2021·绥化利剑】人身损害得赔偿 长期履行是妙方

发布时间:2021-11-22 14:28:40


我为群众办实事


涉及群众利益的执行案件,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如不及时执行,被损害的不仅是身躯,更会伤害到申请人的心灵。下面小编要和大家讲述的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基本案情

申请人吕某某为被执行人司某某种植山参,被执行人在驾车送申请人回家途中,因车辆颠簸导致申请人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各项费用合计43 281元。双方对赔偿数额有争议,故诉至我院。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承办法官张忠林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及种植基地实地走访,深入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收入来源完全依靠种植人参,而人参成熟需3至5年。据此情况,张忠林对当事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调解,最终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图片

该起案件的执行,体现的不仅是法律的强制力和威严,更多的是法律之外的温度和关怀。绥棱法院执行局将深入结合正在开展的“雷霆2021·绥化利剑”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办案力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end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