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绥棱法院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14人,历时7个多小时,顺利完成福祉家园B区的某处住宅房屋强迁任务。
于某某与赵某某、冷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绥棱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赵某某、冷某某未在调解书确定时间内履行还款义务,于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各种手段均无法与被执行人赵某某、冷某某取得联系。办案人通过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和查询其可供执行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在绥棱县福祉家园B区有可供执行房屋一处,申请人提出拍卖该房屋用于抵顶上述欠款。经我院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拍卖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房屋得以成功拍卖。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遂对涉案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迁。
为确保强迁行动顺利完成,绥棱法院在行动前多次组织召开案件协调会议,共同研究方案、精心协调组织,细化执行预案,严防突发事件,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详细分工。12月29日上午9时,绥棱法院出动执行干警及法警14人、警车4辆。强迁现场,在执行局局长赵力平的指挥下,执行干警按照预定的执行方案,首先进行外围警戒。然后,在公证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民警的监督和见证下,依法强制开锁、换锁。
强制迁出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室内物品逐件进行了清点记录并组织搬家公司进行搬运,指派摄像人员全程录像,安排房屋指定保管。各单位的派出人员与工作组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一切按预案有条不紊地进行。该房屋由于常年无人居住,早已停止供暖,室内温度不足10度,执行干警克服寒冷,忍受饥饿,历经7个小时的连续作战,将涉案房屋顺利腾空,最终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
通过此次强迁行动,绥棱法院用强有力的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行为进行了有力回击。春节前,绥棱法院将持续有效推进集中执行行动,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各项权利,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