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绥棱法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绥棱法院迅速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专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绥棱法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成立了由院长王延平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庭,负责筹划、组织、实施具体的案件审理、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并统筹协调,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
同时,院党组还要求全院各庭科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做好后勤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落实
研究制定了《绥棱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绥棱县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绥棱县人民法院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方案》《绥棱县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绥棱县人民法院关于涉乱线索排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以案释法,严惩黑恶犯罪
2018年12月20日,绥棱法院公开宣判首起涉恶案件,郑某、王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刑罚,判处郑某等被告人一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县扫黑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村、街道(社区)扫黑工作主管领导、媒体记者、群众代表及被告人亲属等70余人旁听了宣判。

四、坚持上下联动,营造良好氛围
绥棱法院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悬挂标语横幅、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畅通了群众对黑恶势力进行举报的渠道。这一举措赢得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一致好评,充分地调动了全体干警打击黑恶势力的积极性,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绥棱法院将继续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黑恶势力出重拳、零容忍、严惩处,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